长篇大作一个11岁女孩要了我的第一次(二-最终章
“那个叔叔真的很好,他给我钱,给我交学费,还让我住他家,后来他还给我联系了一个愿意收养我的家庭。可是,我去了以后,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打我哥哥耳光的人。我恨他,我和哥哥当时并没有得罪他,只是让他让个座位而已,他为什幺对我哥哥发那幺大的火。那记耳光,真的就象打在我心里一样的痛,可他那时候竟然还那幺得意。我恨他,恨那个列车上所有的人,假如那时候有人能站出来喊一声,我哥哥就不会死,可他们竟然都看着哥哥惨死一声也不吭。我不知道他认没认出我就是那个七年前的小女孩,我绝对不相信他收养我是一片好心,从心里也不肯原谅他。就跟报社的叔叔说我不喜欢他们家,叔叔没有勉强我,一个星期后,把我接了回去。”
“后来,叔叔没有再给我找什幺新家,我一直跟着他过日子。由于他家里人口多,全家五口人挤在70平方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里,加上他的儿子也大了,实在没办法让我住在他们家里,叔叔就在外面给我租了间房子,让我自己照顾自己。每个月,他都会给我很多钱,并说这些钱都是一些好心人知道我哥哥的英雄事迹很感动,知道我生活困难,就捐些钱供我上学用的。那时候,我很感动,发誓等自己长大有出息了,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们。可叔叔从来不告诉我他们是谁,只说是社会上的好心人,如果要报答的话,就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来回报他们吧。”
“所以,你毕业后才去那个山村教书,当青年志愿者?”
“是的,”箐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,“叔叔很赞同我的选择,认为我做的对,尽管那个地方很艰苦,我仍然坚持了下来。你去接我,带我回家,那时候我真的很高兴,因为我觉得即回报了帮助我的好心人,又能真正拥有个家了。爸爸妈妈的慈祥简直和我想得一摸一样,恍惚间,我觉得自己重新回到了小时候那个充满温暖和爱的家里。有疼我的父母,有象哥哥一样爱我的爱人,我真的感到很幸福很幸福。那天晚上,爸爸妈妈突然冲我发起火来,我在没有弄清楚他们发火的原因的时候跑了出去,躲在你们家不远的一个楼道里哭。这时候有个女孩从外面走进来,她在我身边看了我一会,就开始陪我坐在楼梯上聊天,后来她告诉我她家里大人都不在家,她自己也挺无聊的,让我到她家去住。我以为她是你们家邻居,看她也确实是一番好心,又实在没地方去,就跟她去了她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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